大安:学汛期短临监测标准 促气象预警服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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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3 13:34:44
6月11日,大安市气象局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短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气预函〔2025〕10号)和《关于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号和风险预警制作发布的通知》(吉气预函〔2025〕11号)内容。学习中,详细解读通知重点,优化预警发布流程、明确预警信号标准和制作规范等要点。
会议要求业务人员吃透文件精神,在汛期密切监测天气变化,严格按标准制作发布预警,提升监测预报的精准度与时效性,为防灾减灾工作筑牢坚实基础。(初审:李晓杰 复审:刘洋 终审:张欣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