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87 效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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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公文种类: 文  号:吉气函〔2022〕225号
吉林省气象局关于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依法从业的通知

各市(州、管委会)气象局,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近期,我局收到外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反馈,我局认定的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在外省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转包等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监管,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互联网平台,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的监管。要严肃查处无资质或超资质开展检测、资质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检测弄虚作假、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要及时公开处罚结果,并跟踪督查整改到位,在全省形成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

二、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

上述通报的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出个别检测机构在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中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尤其要加大对所设立分支机构的检查,及时排查问题和不足,以查促改,坚决杜绝超资质检测、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从业。

三、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各检测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检测服务的根本,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和防雷有关技术标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补齐技术业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以良好的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服务社会,共同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吉林省气象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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