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船营区珲春中街88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66257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加强主动公开,细化指南,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本级主动公开发布规划计划7条,气象新闻27条,工作动态31条,通知公告9条,人事信息7条。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接办功能,加强栏目维护,确保渠道畅通、接办及时。改进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使之要素齐全,用语规范。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没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对于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局要求,在吉林省气象局网站吉林市二级网站,对部门简介、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公开指南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重新完善。
(五)保障监督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指导统筹。选用业务水平较好、工作作风扎实人员,充实我局公开办工作岗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化创新集约高效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