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的要求,由吉林省气象局编制。

全文包括:2021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236号;邮编:130062;联系电话:0431-879580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吉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规范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开展主动公开。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吉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2.制定工作要点,做好统筹规划。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3.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队伍建设,采用视频等形式,将中国气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延伸到各(市、州、管委会)气象局,让基层第一时间听到最权威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依托吉林省气象局网站的市(州、管委会)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依据有关规定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

5.做好财政、人事、部门基本概况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着重加强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行政事业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按照时间点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省级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完成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公开;及时完成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基本概况公开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

6.畅通交流与互动渠道。进一步强化吉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的交流与互动功能,加强内部协调,落实职能机构责任,提高政策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

7.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全省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立气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短信、12121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向公众开展信息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保证常设政务服务公开电话畅通,采取信函和网络申请同步受理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书的格式,2021年共收到1个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中国气象局的统一部署,吉林省气象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和局长信箱互动功能,为部分市局提供信息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10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50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吉林省气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较少,业务能力急需增强;二是各地信息公开平台不统一,不利于管理;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时效性,以适应公众需求。

2022年,吉林省气象部门将按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