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0: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的要求,由吉林省气象局编制。

全文包括:2022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236号;邮编:130062;联系电话:0431-879580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国气象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系列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

  1. 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开展主动公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吉林省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吉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省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按照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制定工作要点,做好统筹规划。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着重加强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行政事业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按照时间点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范围,省级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发布人事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及时完成基本概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

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在政务大厅设立气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科普宣传、“3.23世界气象日”等形式和专题活动解读发布气象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保证常设政务服务公开电话畅通,在吉林省气象局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采取信函和网络申请方式同步受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中国气象局的要求进行集约化归口管理,吉林省气象局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加强内部协调,落实职能机构责任,进一步理顺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的交流与互动功能,加强内部协调,落实职能机构责任,提高政策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省气象部门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13个,完成行政许可处理决定59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吉林省气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时效性,以适应公众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前的涉密审查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要继续发挥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基层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完善信息发布前的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气象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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