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由长春市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气函〔2024〕5号)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jl.cma.gov.cn)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wgk.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1-82755106;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制度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调整了平台发布栏目,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工作。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政策法规和的行政事项、财务及政府采购事项、人事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重大政策文件等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5条。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
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共接收了2条依申请事项,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回复。
(四)强化交流互动
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气象公共服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推进平台建设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共设有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设有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及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务员招考录用和其他信息。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升级。
(六)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机关效能考核和重点工作任务中进行监督考核,定期进行调度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岗位调整频繁,新接手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准确。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使新接手人员尽快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系统平台操作使用。二是加强管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