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气函〔2024〕5号)要求,由吉林市气象局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船营区珲春中街88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66257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公开各项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吉林市气象局在吉林省气象局网站、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本级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6条。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没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对于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依托吉林省气象局网站吉林市二级网站,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规范和更新,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确保政府网站运行环境安全稳定。
(五)保障监督情况。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2023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亮点不够突出。二是政务新媒体人才梯队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聚力公开重点,高标准抓准抓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对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加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学习,完善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