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3: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吉林省延边州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边州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和延边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核、发布、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标准。切实丰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资源,2023年延边州气象局通过政务公开信息专栏平台发布文件28件。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2023年延边州气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要求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答复,办结率达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做出进一步的明确,统一各公开栏目的发布格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培训有待加强,业务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把握有待加强。二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超前谋划工作的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气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