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3:54

本报告由吉林省白山市气象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修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白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南平小区1号楼,邮编:134300,电话:0439-32220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白山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落实省局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照有关要求,逐项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保证常设政务服务公开电话畅通,采取信函和网络申请同步受理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书的格式,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信息发布前所有信息都要进行保密审查和准确性审核,确保安全准确。

(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加强行政事业管理、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按照时间点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六)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定期考评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还不到位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学习力度,对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紧密结合省局和地方发展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白山市气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