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省白山市气象局编制。
全文包括:2023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白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南平小区1号楼,邮编:134300,电话:0439-32220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和白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以机制建设和制度要求为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加强行政事业管理、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政务服务公开电话畅通,并受理通过信函、政务大厅实地办理等方式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与其他部门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及时调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信息发布前所有信息都进行保密审查和准确性审核,确保安全准确。
(六)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专项检查内容,定期分析研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发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报备登记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与邻近省份和地方政府部门交流工作经验。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要求逐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