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10:5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蛟河市河南街军营路9-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2236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了蛟河市气象局局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杨璐铭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公开行为。    

为了使政府信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蛟河市气象局局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探索查阅点信息报送新机制。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公开登记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开辟了制度公开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0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学习,保障各单位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运用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配合提高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

(二)改进情况。已多次组织相关同志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作有条有理,达到公开内容及时性、全面性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