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气象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10:55

各县(市)气象局(站),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吉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气象局《吉林省气象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制定了《吉林市气象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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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气象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

“江城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气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吉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气象局《吉林省气象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程序、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内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时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市气象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施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局副局长张文学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办公室、业务处、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办、人影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组  长:施舍

副组长:张文学  

成  员:周亚彬、宗振涛、杨雷、张博、张健、李涛

本次活动由市局办公室牵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根据本单位情况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具体开展。

四、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和“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安全”专项活动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江城安全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责任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把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与气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相结合,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依托气政通、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各类平台,面向职工和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大家谈”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推动干部职工提升安全意识。

(二)抓好经验总结和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切实推进气象部门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定期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效,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限,形成制度措施清单,提炼和推广经验做法,查摆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刊发新闻稿件,提高影响力。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经验做法,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开展“江城安全行”活动。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借助现有技术手段,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策划开展气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普及专题行、网上行,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国计民生的关注度。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利用我市各类媒体,聚焦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增进社会公众认识和理解。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参见光明网)、“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参见“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参见“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技能。

(五)开展气象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市气象工作特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制作气象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各类安全宣传产品,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要积极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的学习内容。加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宣讲,积极引导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气象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做好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演练和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七)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落实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大庆同志在2021年全省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气象服务的极端重要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既要做好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又要做好防雷、升放气球、人影作业以及交通、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汛期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体现自身特色,高质量完成本次工作任务,切实有效提升气象部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请于6月2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创新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可随时报送。活动总结要实事求是、全面丰富,活动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