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印发吉林市气象部门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09:02

各县(市)气象局(站),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气象局关于以“五化”方式抓好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市局组织编制了《吉林市气象部门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市气象部门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气象局关于以“五化”方式抓好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五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2021〕4号)和《吉林省气象部门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气函〔2021〕197号)部署要求,充分结合全市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切实将“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 工作法贯穿安全生产各领域和全过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五化”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 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局(站)、各内设机构,下同)

1.制定责任清单

(1)制定部门领导责任清单。依据《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和《吉林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吉气发〔2016〕88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领导责任清单。(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制定行业管理(监管)清单。依据《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中明确的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气象行业监管职责,制定本级气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制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制定任务清单

(1)依据各级气象部门作为本地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吉林市气象部门2021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围绕气象部门防雷与升放气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2021年重点任务推动工作方案,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任务清单。(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

(1)根据去年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基础上,结合《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中的日常隐患排查台账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完成时限:每月动态更新)

(2)围绕防雷安全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2张清单”,健全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完成时限:每月动态更新)

(二)坚持“图表化”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局(站)、办公室、业务处、法规处,下同)

     1.制定作战图表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气象部门人影作业、信息网络安全和办公区安全等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和落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以图表形式,逐项注明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制定工作流程图

围绕气象部门人影作业、信息网络安全和办公区安全等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履行防雷、升放气球社会监管,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指导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制定完善安全操作流程图、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按图严格整改

围绕气象部门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和社会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监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个进行整改。(完成时限:持续排查整改)

(三)坚持“手册化”操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局(站)、各内设机构,下同)

1.安全生产责任手册

各级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对照部门领导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安全责任手册,照册部署和检查指导工作。(完成时限:7月底前)

2.部门安全监管手册

制定《吉林市气象部门防雷与升放气球监管手册》,日常照册检查、照册监管。(完成时限:7月底前)

3.企业安全操作手册

指导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制定完善《岗位安全操作手册》《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手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坚持“模板化”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局(站)、办公室、业务处、法规处,下同)

1.建立部门内部重点领域安全模板

围绕气象部门人影作业、信息网络安全和办公区安全等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形成模板,推广经验,取得成果。(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建立防雷、升放气球领域安全模板

围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监管,分别负责建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安全模板。(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五)坚持“机制化”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局(站)、各内设机构,下同)

     1.坚持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吉市安委办〔2019〕7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事故闭环工作机制

(1)完善气象部门人影作业、信息网络安全和办公区安全等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机制。

(2)按照《雷电灾害调查管理办法》、《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GB/T34312-2017)及《吉林省气象部门升放气球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做好防雷、升放气球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双重预防机制

按照《防雷安全管理规范》(QX/T309-2017)、《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等标准及法律法规制定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标准。(完成时限:6月底前)

4.健全季节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根据不同季度特点和“两节”“两会”重点时段,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完成时限: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四、实施步骤

从2021年6月1日至12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对运用“五化”工作法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6月10日至12月10日)。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的具体任务部署,结合《吉林市气象局2021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和《吉林省气象部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市局将按月调度各地落实情况。7月3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12月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12月11日至20日)。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深入总结“五化”工作法推进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五化”工作法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运用“五化”工作法做好行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务实推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任务落实。全市各级气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分管领导要深入具体、亲力亲为,按照市局确定的具体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项组织制定清单、图表、手册、模板、机制,确保“五化”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安全生产“五化”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工作量大,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整治情况报送工作。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