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务管理、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综合统计和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领导

张冬梅    处  长

袁大宇    副处长

刘文惠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0431-8795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