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2.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县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气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的防雷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指导教育、民政、商务、卫健委等单位将防雷安全检查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吉林省气象局和辽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张静波    局  长

李国栋    副局长

张  瑛    副局长

陈  奇     纪检组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辽源市气象台、辽源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辽源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辽源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辽源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辽源气象站、东丰县气象局、东辽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437-50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