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吉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25日 2020年8月25日 文号:吉气函〔2020〕273号
效用状态:有效

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管委会)气象局,公主岭市气象局,梅河口市气象局,珲春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要求的通知》(气办发〔202029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结合省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相关工作,我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网上审批、推送审批结果和在线打印批复文件,提升审批效率。要精简行政许可受理材料,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在开展行政审批时,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对气象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要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简化审批流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压缩审批时间。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的有效落实,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全程网上办理等改革举措,优化气球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服务,降低办事成本。

二、增强监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气象监管法治化建设,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气象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中国气象局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气象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政务服“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对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实行网上审批。要切实规范气象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气象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间,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统一事项办理标准。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和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等,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确保国家和省政府及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各地气象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请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局报送,以便于全省交流,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在我省的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