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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4月23日 文号: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效用状态:有效

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一、台风预警

台风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有热带气旋影响我省,受影响区域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达8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2.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靠岸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二)台风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受热带气旋影响,5个以上县(市、区)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达10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岸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儿童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三)台风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受热带气旋影响,5个以上县(市、区)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学校停课,工厂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靠岸避风,加固岸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四)台风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12小时受热带气旋影响,5个以上县(市、区)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群众性集会,学校停课,工厂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靠岸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二、暴雨预警

暴雨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12小时内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已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持续,24小时累积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暴雨准备工作,检查城市、农田以及其它重要设施排水系统;

2.低洼地带的学校、幼儿园学生和幼儿上(放)学应由成人带领,保证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其中2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12小时内8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已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持续,其中2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累积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暴雨工作,检查城市、农田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排水系统,注意防范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

2.交管部门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驾驶人员要听从交警指挥,避免强行通过积水过深路段;

3.学校、幼儿园可提前或推迟上(放)学时间,学校及家长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学生、幼儿上(放)学及在校安全;

4.行人应避开桥下、涵洞等低洼地段,切勿在在树木、大型广告牌等高大建(构)筑物下躲雨或停留,通过积水路面要注意观察;

5.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三)暴雨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12小时内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已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持续,24小时累积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暴雨工作,加强巡查,做好河道、道路与排水管道的清淤、疏通,防范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

2.交管部门在重点防范路面,设立交通警示标志,严禁车辆及行人进入,驾驶人员应暂停行驶,将车停靠在地势较高处或安全位置,人员到高处躲避;

3.根据暴雨影响适时停工、停课、停业、停运、停产;

4.个人避免外出,远离高压线铁塔、电线杆,山区注意提防山体滑坡、滚石、泥石流;

5.单位和个人可在低洼地区房屋门口放置挡水板、沙袋,地下设施的地面入口要砌好沙袋,严防雨水倒灌,有雨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危旧房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员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

(四)暴雨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其中2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2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12小时内8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已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持续,其中2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累积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及时做好暴雨及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的应急防御和抢险工作;

2.交管部门应实施高级别交通管制,确保深积水、塌陷、洪水冲毁路面及倒塌、倒折、垂地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有明显标识和专人值守,严禁车辆及行人进入,驾驶人员应暂停行驶,将车停靠在地势较高处或安全位置,人员到高处躲避;

3.政府应组织停工、停课、停业、停运、停产及关闭旅游景点;

4.个人不要外出,远离高压线铁塔、电线杆,山区注意提防山体滑坡、滚石、泥石流;

5.迅速转移病险水库下游、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区、有结构安全隐患房屋、尾矿库等危险区域人群到安全区域。

三、暴雪预警

暴雪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过去12小时内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已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上述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雪持续,24小时累积降雪量在1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牧区养殖业企业和农户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暴雪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牧区养殖业企业和农户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将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或5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30毫米以上降雪。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暴雪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30毫米以上降雪。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5.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调运储备等救灾救济工作;

6.加固温室大棚和易被雪压建筑物。

四、大风预警

大风(除台风和雷暴大风外)预警分二级,分别以蓝色、黄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达8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严禁野外用火,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大风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达10级以上;或者上述情况之一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加固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严禁野外用火,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五、严寒预警

严寒预警分二级,分别以蓝色、黄色表示。

(一)严寒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连续21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将达到零下32℃以下;或已出现还将持续1天以上。

防御措施:

1.公众要注意添衣保暖,老、弱、病、幼人群减少外出;

2.将牲畜、家禽等赶到带有保暖措施的场所;

3.供暖单位要加强供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设施、物品采取保暖措施。

(二)严寒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连续21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将达到零下35℃以下;或已出现还将持续1天以上。

防御措施:

1.公众要注意添衣保暖,老、弱、病、幼人群减少外出,尽量留在室内;

2.加强对牲畜、家禽圈舍的保暖;

3.供暖单位要加强供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设施、物品采取保暖措施。

六、沙尘预警

沙尘预警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沙尘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扬沙或浮尘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2.高速公路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3.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4.户外人员注意佩戴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5.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二)沙尘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2.驾驶人员要小心驾驶;

3.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4.户外人员注意佩戴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5.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三)沙尘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护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天气变化,小心驾驶;

4.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摩托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七、大雾预警

大雾预警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及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采取管控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打开防雾灯,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12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及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减速慢行,保持车距;

4.减少户外活动。

(三)大雾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12小时5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雾应急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及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八、寒潮预警

寒潮预警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低温还将持续,最低气温将小于等于2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

3.对农作物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二)寒潮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低温还将持续,最低气温将小于等于2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群;

3.对牲畜、家禽和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三)寒潮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低温还将持续,最低气温将小于等于0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九、高温预警

高温预警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或已出现并还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工作;

2.高温时段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二)高温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高气温达37以上;或已出现并还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10个以上县(市、区)最高气温达40以上;或已出现并还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十、霾预警

霾预警分两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一)霾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的霾天气并将持续;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外出。

(二)霾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的霾天气并将持续;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2.空气质量很差,人员需加强防护;

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4.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5.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十一、冰冻天气预警

冰冻天气预警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和橙色表示。

(一)冰冻天气蓝色预警

标准:未来24小时5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冻雨等天气且维持3小时以上;或已经出现冻雨天气,电线积冰厚度达3毫米以上且还将维持,可能造成室外线路、基础设施等积冰,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冰冻天气应急准备或开展有关抢险救援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中小学、幼儿园视情况调整上(放)学时间;

5.养殖业企业和农户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6.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冰冻天气黄色预警

标准:未来24小时5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较强冻雨等天气且维持6小时及以上;或已经出现冻雨等天气,电线积冰厚度达5毫米以上且还将持续,可能造成室外线路、基础设施等较严重积冰,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很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冰冻天气有关抢险救援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车辆尽量不要上路,如需上路需采取防滑措施,公众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受灾严重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三)冰冻天气橙色预警

标准:未来24小时5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强冻雨等天气且维持12小时及以上;或已经出现冻雨等天气,电线积冰厚度达8毫米以上且还将持续,可能造成室外线路、基础设施等严重积冰,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极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冰冻天气受灾群众救援,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调运储备等救灾救济工作;

2.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5.露天矿山、油气井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视情况减产或者停产;

6.注意防范温室大棚和易被雪压建筑物垮塌。

、强对流天气预警

强对流天气预警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部分区域将出现8级以上雷暴大风,或冰雹,或每小时20毫米以上对流性短时强降水;或者上述任一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防雹准备工作;

2.户外行人和工作人员减少户外活动,注意远离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回港规避或者绕道航行等积极应对措施,工地注意遮盖建筑物资,妥善安置易受暴雨、风雹影响的室外物品;

4.检查城市、农田等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二)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12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部分区域将出现10级以上雷暴大风,或龙卷风,或直径2厘米以上冰雹,或每小时50毫米以上对流性短时强降水;或者上述任一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防雹应急防御工作;

2.驾驶员通过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交管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引导;

3.户外人员应减少或暂停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选择进入抗风能力较强并具有防雷措施的建筑内,同时关闭门窗远离危险电源;

4.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固港口设施;

5.检查城市、农田等排水系统,做好必要的排涝措施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三)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

标准:预计未来12小时,5个以上邻近县(市、区)部分区域将出现12级以上雷暴大风,或F2级及以上龙卷,或直径5厘米以上冰雹,或每小时80毫米以上对流性短时强降水;或者上述任一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防雹应急抢险工作;

2.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停靠在地势较高地方,人员进入室内暂避,交管部门应及时在低洼和常积水等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阻止车辆通行;

3.户外人员应立即停止户外活动,进入抗风能力强并具备防雷措施的建筑暂避,关闭门窗同时远离天线、铁丝网、金属门窗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及时采取关闭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5.做好城市、农田等的排涝抢险工作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抢险工作。


预警图标

一、台风预警:

二、暴雨预警

三、暴雪预警

四、大风预警



五、严寒预警



六、沙尘预警


七、大雾预警


八、寒潮预警


九、高温预警


十、霾预警



十一、冰冻天气预警





十二、强对流天气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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