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09: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jl.cma.gov.cn/)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珲春中街88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66257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气象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气象局和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印发了《吉林市气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有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三)规范公开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吉林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已注销,政务公务栏已从市政府网站撤销,纳入吉林省气象局网站集约管理,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照要求重新分类归纳,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42

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41.79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学习,多接受组织培训工作。提高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法规性、管理性、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培训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二是强调深化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三是加强督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抓落实,增加年终目标考核的比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